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5-00179551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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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浙江局 | 发文日期 | 1425930420000 |
名 称 |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2014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中国证监会浙江证监局2014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4年,浙江证监局按照证监会的统一部署和要求,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中国证监会监管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指引(试行)》等要求,从方便监管对象和接受社会监督出发,切实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2014年主动信息公开工作
(一)提高主动信息公开水平
1.及时公开重要改革措施,更新监管动态
围绕证监会2014年重点工作、新“国九条”、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行政审批改革、股票发行制度改革、沪港通、投资者保护等市场关心问题,定期对证监会新闻发布会等重要新闻进行外网转载发布。同时,及时准确发布我局有关政策措施及工作动态,如取消证券公司分支机构负责人任职资格核准后续衔接问题、废止部分监管规范性文件和备案事项等规范性文件。全年共发布工作动态类信息53项、媒体报道转载类信息166项、投资者保护类信息59项。
2.全面削减规范审批备案,晒出“权力清单”
对证监会授权我局审核的行政许可实施情况开展评价工作,取消所有自设环节,规范审批流程,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取消我局设定的38项报告、备案和验收事项,包括上市公司7项、拟上市公司8项、证券期货经营机构15项、证券期货现场验收8项;参照证监会的做法,对我局审批权力事项进行全面梳理,形成我局“权力清单”,就20项审批目录及相关备案事项逐一列出设定依据、审批部门等并向社会公布。此外,及时公开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目录信息和行政许可事项的法律依据、办事流程、申请条件、办理时限、需要提交材料目录等,全年共发办事指南工作指引8项、行政许可类批复及进度公示信息251项。
3.建设电子报文系统,提高监管运行透明度
一是建成外网电子报文系统,开展行政许可网络审批,实时反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进度,为市场主体提供方便、低成本、高透明度的服务。系统运行4个月以来,大幅减少监管对象人力物力投入,节约大量时间。二是加大拟上市公司辅导信息披露力度。结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精神,在外网详细披露辖区拟上市公司的辅导工作进程,包括辅导备案公告、中期进展材料、辅导总结报告等,接受社会监督。全年外网公示相关信息137项,其中辅导企业基本情况29项、辅导工作进展报告76项、辅导工作总结报告29项、辅导信息动态3项。
4.动态发布执法统计信息,提高监管公信力
一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定发布《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听证规则》,修订《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审理规则》,及时审理完成行政处罚案件,并在外网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书及听证规则,提高处罚透明度。二是定期转载发布全国资本市场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情况和稽查执法工作动态,及时在我局网站转载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全国巡展。三是定期发布资本市场统计信息和有关合法经营机构名录。全年共发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公司及基金销售机构、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上市公司等机构名录14项,统计月报14项,辅导监管简报14项。
(二)夯实新闻宣传工作基础
一是结合证券期货系统监管转型,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在新闻宣传工作上主动沟通,通过召开媒体恳谈会等形式,加强和新闻媒体的沟通联系,主动了解媒体需求,传递资本市场好声音,凝聚正能量,扩大资本市场信息发布的受众面,增强我局新闻宣传影响力。二是结合《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修订我局新闻工作制度,进一步明确新闻发布和媒体采访工作流程,框定接受采访和新闻发布的范围,维护对外宣传的权威性。三是切实做好辖区资本市场不实传言、重大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工作,针对市场反响强烈的媒体质疑事项,第一时间跟踪并核实相关事项,主动通过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2014年,我局在新“国九条”、投资者保护、沪港通、内幕交易警示教育展等专项报道宣传上取得了积极成效,共通过外网主动公开信息790件,同比增加4%。全年共协调发布新闻通稿20余篇,接待报纸杂志、电视台、电台等媒体采访10余件,新闻报道数量和质量有了大幅提升,为服务监管大局,营造了良好舆论环境。
二、2014年依申请信息公开工作
2014年我局共收到5起信息公开申请,均已按要求给予了答复。其中属于主动公开的1起,不予公开1起,不属于本机关公开范围1起。
三、监管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4年,我局没有向信息公开申请人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四、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4年,申请人因对我局信息公开行为不服向证监会申请行政复议1件,经证监会裁决最终决定维持我局行政行为。2014年没有以我局为被告的信息公开类行政诉讼案件。
五、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4年,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有差距,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工作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完善。2015年,我局将从以下两方面进一步推进监管信息公开工作:
(一)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规范信息发布
一是在证监会的统一部署下,按照“能公开的都公开”的原则,加大主动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权力清单,晒好责任清单,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时限,提高信息公开的及时性。二是按照“谁提供谁审查、谁公开谁解释”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在信息公开之前要做好保密审查,防止涉密信息公开。三是针对质疑情形准确及时做好回应,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二)加强信息公开与新闻媒体间的互动
根据新修订的《证监会新闻工作办法》和我局新闻工作制度相关要求,规范我局媒体接待和新闻发布工作,加强信息公开平台和渠道建设,充分发挥网站、新闻发布会、微博、微信、电视报刊等手段传播政务信息的作用,加大回应公众关切,增强证券期货市场监管工作的透明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