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证监局与厦门金融监管局等部门建立辖区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日期:2024-12-04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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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和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工作合作备忘录等文件要求,健全辖区证券期货投资者综合保护体系,11月21日,厦门证监局与厦门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市地方金融管理局(以下统称四部门)共同签署《关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工作的合作备忘录》,并会同厦门市委网信办、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信访局等单位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建立了厦门辖区跨部门的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
一是建立沟通交流机制。四部门建立成员联络、联席会议、信息共享等机制,明确联席会议工作职责、召开频率和程序等事项,突出日常工作交流和信息共享,以协调辖区金融全行业整体性一致性举措推进、突出问题治理等事项。
二是细化监管合作举措。四部门在贯彻执行上级金融工作决策部署、强化金融领域的投诉举报管理、健全金融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联合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加强金融消保投保执法合作等5个方面,进一步细化合作举措,明确职责分工,实现优势互补和监管协同。
三是加强工作统筹谋划。四部门对各自监管领域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投资者保护工作情况进行通报,分析当前工作形势,共同审议通过下一步协同工作计划,对加强信访投诉数据共享、开展金融产品适当性管理调研、推进金融纠纷调解工作、协同开展金融教育宣传活动作出工作部署。
下一步,厦门证监局将以签订合作备忘录为契机,持续强化与其他厦门金融监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有效发挥厦门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协调机制作用,形成齐抓共管、同向发力的投资者保护工作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