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开基金规则需知晓,开放公告要留意
日期:2024-09-02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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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序】
投资者持有定期开放式基金,需要先行了解产品的运作方式以及开放期公告信息,避免错过某一开放期未能赎回,导致份额转入下一封闭期。
【案例】
投资者在第三方平台购入某款定期开放式基金,每年开放一次,目前处于封闭期内不支持赎回。投资者致电投诉基金公司定期开放式产品无法赎回不合理,要求公司允许投资者赎回。
基金公司接到投诉后,将情况核实后与客户进行沟通,一是根据基金合同约定,介绍定期开放式产品运作方式;二是厘清客户所混淆最短持有期和定期开放式产品的概念区别,重申该产品为一年定期开放式产品,封闭期间投资者不能赎回基金份额;三是说明产品下次开放期预计时间,提示及时关注产品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届时如有资金安排可自行决策办理;四是提供人工提醒服务,将在产品开放申购赎回公告披露时电话提醒客户。客户最终表示理解,与基金公司达成和解。
【提示】
1.投资者应当认真阅读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基金法律文件及信息披露文件,充分了解定期开放式产品运作方式与赎回规则。
2.投资者应主动关注规定媒介上披露的开放申购赎回业务公告等信息披露文件,在开放期内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避免错过某一开放期而未能赎回份额导致转入下一封闭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