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305641 | 分 类 | 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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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深圳证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深圳证监局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三十一、三十二条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第十七条的有关规定,现公布深圳证监局201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建设和执行情况
为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和服务工作,深圳证监局加强了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的督办和执行工作,以提高服务效率。2014年,深圳证监局首次在网站公开了《深圳证监局2013年监管年报》;在2013年编撰公开《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的基础上,2014年又编撰并通过网站发布了《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工作通讯》和《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通讯》,进一步增强了监管透明度,加强了对市场主体的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的内容
深圳证监局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包括深圳证监局机构设置、工作职责、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等,行政监管措施和行政处罚信息,中国证监会批准的在辖区经营业务的证券期货经营机构、基金管理公司等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其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应当公开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的数量
2014年,深圳证监局共完成361条公开信息的整理、审查和公开发布,比2013年增长11.1%。其中行政许可事项、核准结果类247条,辖区上市公司以及经营证券期货基金业务的各类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监管对象信息76条,行政处罚信息9条,行政监管措施信息16条,其它类信息13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4年,深圳证监局收到1件信息公开申请,并依法予以答复。
四、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情况
深圳证监局目前暂未对信息公开申请人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14年,深圳证监局未发生与信息公开申请相关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改进方向
深圳证监局将继续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通过中国证监会网站的本局栏目做好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依法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不断提高对公众的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