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典型案例系列宣传之五张某操纵证券市场案
日期:2024-11-15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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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
操纵市场 证券违法
【案情简介】
张某2017年4月17日至2018年1月30日期间,实际控制99人名下109个证券账户,通过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连续买卖,期间日均持有该股票4605万股,占流通股本均值10.85%,通过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对倒交易等手段操纵影响“华英农业”交易价格和交易量,致使“华英农业”股价大幅偏离板块综合指数和行业指数,共计获利1.33亿元。
张某的上述行为违反了2005年《证券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单独或者通过合谋,集中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或者利用信息优势联合或者连续买卖,操纵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第三项“在自己实际控制的账户之间进行证券交易,影响证券交易价格或者证券交易量”的规定,构成2005年《证券法》第二百零三条所述操纵证券市场行为。证监会依法对张某“没一罚一”,罚没2.66亿元。
【案例警示】
本案中,张某利用资金优势、持股优势操纵证券市场,造成该证券交易活跃的假象,使证券市场供需关系无法发挥其自动调节作用,通过扭曲证券交易价格,“骗取”广大投资者“接盘”,从而为自己谋取利益,实质是对不特定投资者的“欺诈”,必须严厉打击。证监会通过没收违法所得、罚款等,严惩操纵证券市场违法者,助力维护市场定价功能正常发挥,切实维护证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广大投资者应引以为戒,在股票买卖过程中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平交易秩序,莫踩违法交易的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