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10-00179575 | 分 类 | 综合政务;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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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福建局 | 发文日期 | 1269801240000 |
名 称 | 福建证监局2009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福建证监局2009年监管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下称《条例》)和《香港六宝典资料大全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办法》)要求编制。主要内容包括概述、主动公开监管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监管信息情况、因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等六个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09年1月1日至2009年12月31日。
一、概述
我局高度重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国务院《条例》和证监会《办法》颁布实施以来,局党委多次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有关处室认真学习,完善机制,深入贯彻落实有关精神,以保障民众民主权利、维护民众根本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证监会统一部署,健全机制,落实责任,全面清理应公开的监管信息,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建立工作制度,规范业务流程。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务院和证监会有关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我局制定了《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办法》、《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流程》以及《中国证监会福建监管局证券期货监督管理信息公开指南》等多项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对监管信息公开的内容范围、内部工作流程、时限要求和保密审查等方面予以规范,确保监管信息的准确、及时、合法公开。
(二)构建工作机制,强化工作责任。根据监管信息公开有关规章制度,我局细化信息类别,明确内部处室分工,形成以信息调研处为信息公开的归口管理处室、各业务处室为责任处室的分工协作模式,将责任分解落实到人,有效确保了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办。
(三)加强学习培训,扩大宣传效果。我局积极开展《条例》和《办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各种载体和渠道,采取灵活有效的形式,广泛开展宣传活动。一方面,强化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提高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另一方面,引导社会公众和投资者了解《条例》和《办法》、使用证券期货监管信息,逐步提高监管信息公开的利用效果。
二、主动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2009年,我局共发布和更新监管信息共计280项,其中:行政许可125项,占44.6%;工作动态12项,占4.3%;投资者教育94项,占33.6%;统计信息19项,占6.8%;监管对象名录20项,占7.1%;证监局介绍10项,占3.6%;向省档案馆和省图书馆提供监管信息共计125项,均为行政许可事项。
三、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监管信息情况
自《办法》正式实施以来,我局公开的监管信息均为主动公开监管信息,我局未收到有关机构或个人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申请,无不予公开监管信息。
四、因监管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9年,我局未出现因公开监管信息而发生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等案件。
五、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有关机构或个人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申请,未收取任何费用,不存在减免情况。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整改措施
(一)主要问题。2009年,我局监管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在加强制度建设、深化信息内容、完善公开载体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与民众的互动交流不足,投资者利用公开监管信息的主动性有待提高,表现为目前我局公开的监管信息主要是主动公开的信息,未收到有关机构或个人要求公开监管信息的申请,普通民众对证券期货监管信息公开的了解和利用不足。
(二)整改措施。一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信息公开载体设置,使其功能更贴近投资者、方便社会公众;另一方面,加强投资者教育和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使更多的投资者熟悉监管信息公开工作和了解获取监管信息的途径。
福建证监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