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bm56000001/2021-00305663 | 分 类 | 其他;征求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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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 证监会 | 发文日期 | |
名 称 | 关于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 ||
文 号 | 主 题 词 |
关于就《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证券法》要求,司法部会同证监会在总结行政和解试点经验基础上,起草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经国务院第14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已公布。为细化完善《办法》相关规定,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的制度价值,证监会起草制定了《证券期货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实施规定(征求意见稿)》及其说明,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www.moj.gov.cn,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登录中国证监会网站(),进入首页右侧点击“公开征求意见”栏提出意见。
3.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4.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中国证监会法律部,邮政编码:100033。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3日。
中国证监会
2021年11月29日